关于印发《南谯区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10:50 来源:南谯区 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龙蟠社管中心,滁州高教科创管理服务中心,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南谯区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2 28

 

 

南谯区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99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坚决破除不合理门槛和限制,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牵头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在我区的贯彻执行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工作,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常态化发布面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区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尽快落实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设,对经核查符合规定的PPP项目加大推进力度,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已承诺的合作条件,协助项目单位解决前期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协调落实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区发展改革委要进一步强化招标投标制度目录管理、定期评估、动态调整长效机制作用,督促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公开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不懈地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严格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要求,赋予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二)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财政局、区人社局要贯彻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强化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发挥科技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通过设立创业启动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区税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税务和银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形成银税互动的工作格局。区财政局、区银丰担保公司要持续加大政银担税融通过桥续贷等信产品推广力度,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区财政局、区经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省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企业纾困救助基金、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更多的投向我区。

(三)清理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部署,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区市场监管局要通过多种渠道,排查行政垄断案件线索,依法查处和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要把政府诚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凡是对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都要履行约定义务,接受社会监督,没有执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严重失职失责的要追究责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有关部门,按国家、省和市政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领域相关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区政府办公室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梳理政府对企业失信事项,提出依法依规限期解决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二、推动外商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四)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待遇。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严格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执行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在国家、省和市政府规定时限内完成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的废止或修订相关工作;根据立法修法情况,积极做好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落实工作。

(五)落实政策促进外商投资。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要会同市自规局南谯分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推进重大外资项目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或依申请按程序加快调整列入相关产业规划,给予用地审批等支持,跟踪了解项目进展,加快环评审批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范围等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动态跟踪税收政策实施效果。区税务局、区商务局要积极帮扶我区外贸企业加强与市税务局、滁州海关等部门对接,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企业简化手续,缩短退税时间。

三、提升审批服务质量,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六)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区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要求,贯彻落实安徽省投资审批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2020年实现各类投资审批在线并联办理。根据国家、省和市政府部署要求,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要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市自规局南谯分局,制定我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方案,精简取消部分审批前置条件,有关部门要按要求推动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纳入施工图联审,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工业建设项目4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审批手续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要求全面启动全流程、全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七)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区级清单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按要求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落实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要求,持续优化南谯政务服务网功能,着力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全区范围内一网通办,进一步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应用,扎实做好皖事通惠滁州移动办事品牌的宣传推广,提升用户体验。区政府办公室、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要督促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好差评机制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区企业帮扶中心要积极对接企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用工、融资、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服务工作。

(八)规范降低涉企保证金和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区经信局、区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部署,清理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和缴纳标准,进一步降低涉企保证金缴纳标准,减轻企业负担。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厂房租金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管控责任,切实做好管控工作,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降低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认真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减免税规模定期统计和政策效应分析。

四、大力保护产权,为创业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九)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区市场监管局要会同区商务局、市公安局南谯分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老字号商标、涉外商标专用权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等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其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要依法查处网络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强化网上线索发现、源头追溯、线上线下共同治理,加强跨地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协查、大要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 

 (十)加快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要健全完善涉及产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工作进展,持续进行动态清理。区发展改革委要配合区法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按要求处理公布产权纠纷申诉案件。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十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网通享,依托信用滁州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提供登记备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监督检查、质量抽检等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理念,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区市场监管局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有效整合多个部门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出台的相关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2020年底前建立区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联合奖惩系统,推动联合奖惩措施落地生效。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要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按要求推进我区现有监管信息平台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2020年底前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同步上线运行。

(十二)坚决纠正一刀切式执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市生态环境局南谯分局要根据国家、省和市政府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按要求执行双随机检查,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同时按要求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及时纠正以环保检查为由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做法,并严肃追责。区住建交通局(人防办)、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南谯分局等部门要依法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合理掌握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同案不同罚等现象发生。区财政局要督促将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问责。

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十三)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部门责任。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重要措施,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消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各种障碍,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动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并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抓落实的措施,制定落实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人、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实施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取得实效。

(十四)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强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提高政策质量,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企业高度关注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调整要设置合理过渡期,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科学审慎研判拟出台政策的预期效果和市场反应,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防止政策效应叠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给市场造成大的波动。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认真落实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问计求策的操作办法,完善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要结合常态化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要总结推广基层利企便民的创新做法,借鉴吸收外地有益经验,进一步推动形成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局面。

(十五)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加强督促检查。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要结合我区实际,牵头构建我区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定期对各镇(社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适时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状况监测调查和营商环境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凡是与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时进行修订,防止出现惠企政策被原有规定堵住、卡壳等现象。各镇(社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落实政策的具体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自查;要进一步抓好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查处回应制度落实,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举报,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公开曝光营商环境反面典型案例。各镇(社管中心)、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落实情况及时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督查督办。

 

(南谯区信息公开站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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