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谯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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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布南谯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政府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行集中调整,现将《南谯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1年本)》南谯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南谯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予以公布。

    清单目录公布后,《关于公布〈滁州市南谯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政〔201984号)、《关于公布南谯区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政秘〔202011号)、《关于公布南谯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政秘〔202010号)、《关于公布南谯区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政秘〔202114号)即行废止。

    南政秘【2021】38号南谯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谯区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

    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PDF

    附件1 2021年区级权责清单.xlsx
        附件2 2021年公共服务清单.doc
        附件3 2021年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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