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住建交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0 10:07 来源:南谯区住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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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住建交通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住建交通局联系(办公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政务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号429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办公电话: 0550-3901960,邮箱:1029586278@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住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主动、及时、依法、全面、准确地公开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1年我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局法制股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2021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88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已依法按时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结合局公文制作和运转流程,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经办人确认、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教育信息、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在行动等栏目公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深化住建交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一年来,区住建交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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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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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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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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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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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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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但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扩宽;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存在个别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情况。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继续推进政务公开透明,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政策信息公开及解读工作;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信息资源开放利用;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和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推进住建交通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谯区住建交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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