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住建交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4:12 来源:南谯区住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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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住建交通局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住建交通局联系(办公地点: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政务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42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办公电话: 0550-3901960,邮箱:765977692ont>mso-spacerun:'yes';font-family:仿宋_GB2312;mso-hansi-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6.0000pt;mso-font-kerning:0.0000pt;">@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区住建交通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务公开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南谯区政务公开办要求,结合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南谯区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促进了住建交通领域管理服务水平的全面提升,保障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主动公开。2022年我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谯区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南政办秘〔2022〕26号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截止到202212月31日我局共发布部门动态、政策法规、人大、政协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三公经费决算、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等各类信息148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已依法按时办理。依据相关规定、按程序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未收取涉及依申请公开的相关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管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住建、交通领域工作实际,加强对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完成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工作。我单位坚持便民利民,建立健全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等栏目完善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完成了办事项目公开指南的编制,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深化住建交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并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察访核验。2022年我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并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业务知识的集中培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公开质量,规范公开标准。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增强了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不严二是业务人员更换致使履职能力薄弱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一是坚持发布、审核分工明确,实行先审核再发布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严格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二是非必要不更换业务人员,加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南谯区住建交通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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