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卫健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8:37 来源:南谯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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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南谯政务新区6号楼311,电话:0550-3802831,邮箱:905487998@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及时公开机构设置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行政权利运行结果等多方面群众关注的信息,全年没有发生卫生健康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投诉事件,总体情况良好。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区卫健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 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保密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严谨规范,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及服务信息公开,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南,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让人民群众能“一站式”掌握卫生健康惠民服务项目及政策信息,有利于群众进一步明确获取服务的范围、途径、流程等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三是全面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不定期公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审批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2021年,共办理行政许可295件,行政处罚65件,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每季度饮用水卫生质量信息均按要求公开。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指导、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契机。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协提案办理7件,均给予及时回复。四是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根据《健康安徽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2020年区卫健委牵头组织公开了区级规范性文件1件,即:《南谯区卫健委贯彻落实全区“新阶段再出发”动员暨“四个年”行动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参照解读格式,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委班子十分重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认识到位,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卫生健康部门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同时把该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常抓不懈,稳步推进。明确职责分工。明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机构和具体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相关工作落实到人,做到内容更新准确及时,运维管理安全有序,对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安全性具体负责。

    (五)监督保障。内部监督,区卫健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外部监督,主动空开监督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呈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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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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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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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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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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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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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卫健委在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上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来源存在缺口。本年度发布信息多来源于信息报送员集中收集,各科室未形成产生信息即主动报送的高效互通机制,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不能满足群众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的需要。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门工作、活动相关的报道事后公开多,事前、事中公开少。三是群众参与度低。受生活习惯、文化氛围等因素影响,群众更多依靠基层政务公开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了解政务信息,通过专门政务公开网了解政务信息的比例不高,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不能及时、直接地与群众沟通,全面掌握社会意见。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部署,提高认识。通过周例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等多种途径强调部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升信息发布的敏锐度,逐渐形成各科室主动报送政府信息的机制。二是完善政务工作公开流程,坚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补充,长期、定期、即时公开相结合,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公众号、线下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府网站,引导群众愿用、会用政府门户网站获取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参政、议政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年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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