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4:27 来源:南谯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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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报告以网上公开的形式进行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滁州市南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南谯政务新区6号楼311,电:0550-3802831,邮箱:905487998@qq.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工作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及时公开机构设置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行政权利运行结果等多方面群众关注的信息,全年没有发生卫生健康领域政务信息公开的投诉事件,总体情况良好。一是积极推进卫生健康政策及服务信息公开,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南,及时公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让人民群众能“一站式”掌握卫生健康惠民服务项目及政策信息,有利于群众进一步明确获取服务的范围、途径、流程等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是全面公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不定期公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审批信息,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2022年,共办理行政许可341件,行政处罚52件,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每季度饮用水卫生质量信息均按要求公开。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指导、改进自身工作的重要契机。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协提案办理22件,均及时给予回复。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2022年,我委未发布规范性文件,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均已按规范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区卫健委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 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保密审查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审核责任,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严谨规范,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卫健委的指导下,2022年新增了常态化疫情防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健康科普宣传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5个栏目,在做好部门栏目和两化栏目日常维护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政府办做好疫情防控等栏目的信息发布,认真履行卫健委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

    )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2022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我委认真研究政府办下发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展开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股室,形成主动按时上报信息的工作模式;加强信息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制,层层审批,杜绝严重表述错误的情况发生,把好信息安全关;积极参加政府办举办的各种培训会,认真学习,做好整改工作,提高我委信息公开质量,争取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3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次数较少、形式较为单一;二是信息发布存在滞后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政策发布的解读机制,要求各科室在起草政策文件时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并对群众重点关注的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解读;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在信息产生的第一时间同步公开到政务网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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