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53 来源:南谯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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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和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区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zn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年报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滁州市南谯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吾悦广场S8号楼一楼(阳明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电话:0550-30683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保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60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186条。

    2.机构职责。根据区局“三定方案”,及时公开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同时,做好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清单的公开工作。

    3.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根据部门职责,梳理出食品安全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等11项市场监管规则,定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

    4.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12条政策解读和图解围绕3.15消费者权益食品安全日、普法宣传日活动开展宣传各1次,举办了1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回应了社会关切问题;

    5.重大决策。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落实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涉及答复的股室(局、中心)提供答复素材。2023年,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次,均已按期回复。其中,0件被行政复议,无因依申请公开答复不满意而产生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3年度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关,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完整。

    2、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保密工作,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要求,对涉密文件、保密计算机、公章等落实专人管理。对机关办公电脑粘贴“涉密不上网”等安全提示,念好日常“保密经”。

    3、对政务信息和新闻稿件发布等严格落实“三审制”。每季度对保密器材和保密工作落实等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及时消除隐患,做到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南谯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本单位相关政务信息,向群众全方位展示本单位工作面貌。

    (五)监督保障

    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12月,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要求各单位对照分工自行做好整改工作,按照“三审制”要求,及时将政务信息发布到对应栏目,向社会公示,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进一步规范格式;二是需进一步加大深度,定期推出热点回应;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力度,多发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增加点击量。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实现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二是扩大公开范围,按规定在热点回应、政策解读等专栏添加信息,给群众提供第一时间获取信息的渠道。三是提高公众认知,依托现有手段、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利用率,画好线上线下同心圆。

    六、其他需报告事项

    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41月29日

    南谯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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